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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》已于2001年4月6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2001-04-06
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72号) 《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》已于2001年4月6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。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 2001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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